试论宋代的茶叶市场行情和茶文化。本书是作者多年来对茶叶市场的研究成果,内容涉及茶叶生产、加工、贸易、消费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全书共分四篇,第一篇介绍了中国茶叶的起源、发展、历史沿革;第二篇主要介绍了我国茶叶的品种、产地、制作工艺、品质特征、市场行情和茶文化;第第三篇介绍了中国茶叶的历史、现状、未来发展趋势。
1、宋朝茶叶管理政策发生了什么改变?
榷茶和茶马互市,是我国宋代乃至明清茶政的两项主要内容。所谓“茶政”,无非也就是国家对茶叶生产、贸易、税收等所颁布和制订的一些规定、制度、法令和政策等内容的总称。
换句话说,茶政也即政府对茶叶生产、运销的一种干预,是茶业一定发展的一种标志。如前所说,我国最初的茶政,建之于唐。
据考证,我国也即唐代的茶政,是从贡茶和征收茶税所开始的。
以贡茶和税茶的时间来说,贡茶比课收茶税的时间似乎还要早些。所以,如袁高和李郢等关于茶山贡茶诗中吟及的“阴岭芽未吐,使者牒已频”;“陵烟触露不停采,官家赤印连帖催”等诗句所示,这些贡茶的诏谕和碑文,也即构成我国最早的茶叶法规和茶政内容。
关于唐代税茶的情况,上节已经介绍,自裴休十二法提出以后,我国茶叶的法制,相对进入了一个比较稳定的阶段。但至唐末和五代,茶叶法制又复大乱。如后唐李禀时,“于各要冲设税茶机构,自湖南至京(今洛阳)六七区纳税,以至商旅不通”。所以,入宋以后,一为国用未丰,需增加茶税收入;其次也为革除唐朝以来茶叶自由经营收取税制的种种积弊,故从北宗初年起,就逐步推出了茶叶官营官卖的榷茶制度和边茶的茶马互市这样两项基本国策。
或许有人会说,榷茶和茶马互市,不是在唐代就有了吗?是的,唐文宗时,王涯为司空,兼任榷茶使,大和九年十月颁令榷茶,但十一月王涯被杀,榷茶刚刚开始就夭折了。所以,榷茶和茶马互市,虽提出和见之于唐,但实际成制于宋。
1.榷茶的实施。榷茶是一种茶叶专卖制度,实质上也是一种茶叶税制。实行榷茶,一般寓税于中,不再设税。其实不是不税,本身首先把税利就考虑计算在内了。但是,国家或官府对榷茶之利,还不限于茶税,他们在垄断茶叶生产和贸易的过程中,通过低价向农民收购,高价向商人售出的手法,一买一卖,转手之间,除税额以外,还取得了惊人的差额;这也是其与茶税又同又不同之处。
宋代榷茶制度,前后有不少变化。但是,大体来说,宋朝榷茶的规定是,园户(山区种茶的农民)生产茶叶,先向附近的山场兑取“本钱”,采制以后,以成茶折交“本钱”;多下来的茶叶,不准卖给别人,要悉数出售给山场。至于茶商买茶,也一改过去向产区农民直接收购的习惯,而是先向榷货务交付金帛,然后凭券到榷货务货栈和指定的山场兑取茶叶再运销各地。
宋代榷茶,始于乾德二年(964),是年诏在京、建、汉(汉阳)、蕲口(今湖北蕲春)各置榷货务开始榷茶。第二年,又以苏晓为淮南转运使,“榷舒、庐、蕲、黄、寿五州茶货,置十四(一作四十四)场,一萌一蘖,尽搜其利”。
这是宋代开始榷茶的情况,其榷货务和山场不断变更,直至太宗太平兴国年间,才相对稳定为六务十三场。其六务为江陵府(今湖北江陵)、真州(江苏仪征)、海州(江苏连云港)、汉阳、无为和蕲口。十三场是蕲州的王祺、石桥、洗马、黄梅,黄州的麻城,庐州的王同,舒州的太湖、罗源,寿州的霍山、麻埠、开顺口和光州的商城、子安等。
宋朝是一个长期在辽、金和西夏侵扰、威胁下被侮苟安的朝代。所以,作为其敛财来源之一的榷茶制度,也常随政治和军事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变动。
如最初的榷茶,只限江淮和东南一带,川峡、广南,听民自买自卖,禁其出境。但是,至嘉祐四年(1059),废榷茶改行通商法(徽宗崇宁后又复榷东南茶叶)。至熙宁七年(1074)“天下茶法既通,而两川独行禁榷”;也即全国其他地方可随便买卖,原来不榷茶的川峡一带,反倒增设提举司,“榷川茶以换取边马”实行起榷茶来了。
再如商人向榷货务购茶,先前只须交付金帛,雍熙后,由于兵战需要,就改令商人输粟京师,或纳粮于边塞,然后再按值付券,准予兑卖荆湘、江淮茶叶;这也即北宋时一度所推行过的贴射,三说和四说诸法。
总的来看,宋代榷制,在徽宗以前,变化较多且乱,崇宁四年(1105)推行引制以后,开始比较稳定下来。引法分长引和短引两种。长引在商人交纳银钱边粮以后,由榷货务发引自买于园户,然后返销引面注明的远方州军。短引只限于产地和邻近州县出售。
崇宁以后,南宋、元、明和清代,虽然有时也短期实行过税茶或其他榷制,但基本上都仿效和沿用北宋这种引制,直至咸丰(1855—1866)以后,清廷被迫允许外商在我国腹地开厂设栈,引法渐废,榷茶才最后为厘金和其他捐税所替代。
2.茶马互市的成制。茶马互市,是我国唐宋至明代时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施行的一种以茶易马的贸易制度。我国内地有茶缺马,北方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又多马和无茶,故我国历史上的边茶贸易,长期就多采用以茶易马或以马换茶的交换形式。
从文献资料来看,早在唐代,就有“回纥驱马市茶”的记载。但是,不说唐代,即便五代和宋朝初年,这种茶马交易,也未成为定制。因为至宋朝初年,与边疆少数民族博马,主要还是用铜钱。至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盐铁使王明才上书:“戎人得铜钱,悉销铸为器”,这样乃设“买马司”,正式禁止以铜钱买马,改用布帛、茶药主要是茶来换马。这可能也是我国由国家最早制定的茶马互市的政策。在设买马司的同时,于今晋、陕、甘、川等地广开马市,大量换取吐蕃、回纥、党项等族良马。神宗熙宁七年,在四川也推行榷茶,于川(成都)、秦(甘肃天水)分别设立茶司和马司,专掌以茶易马之务。
南宋时,吴曾在《能改斋漫录》中形容说:“蜀茶总入诸蕃市,胡马常从万里来”,就是描写熙宁建立茶、马司以后的情况。至“绍兴初,陕西失守,……乃奏合四司为一司”;即朱高宗赵构,诏并川秦茶马四司为都大提举茶马司。
所谓都大提举茶马司,《宋史·职官志》称:“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马于四夷,率以茶易之。”此机构设立以后,南宋茶马互市的机构,就相对固定为四川五场,甘肃三场这八个地方。川场主要用来与西南少数民族交易,所换马匹,大都用来作役用。秦场全部用来与西北少数民族互市,所博马匹高大健捷,主要用之以为战马;这也是当时茶马互市的重点所在。
元朝不缺马,边茶主要以银两和土货交易。明代初年,恢复茶马互市,一直延续到清代中期,才渐渐废止。由上述榷茶和茶马互市,我们从茶政的建设上,同样也能看到宋代在我国茶业史上所具的承前启后的作用。
2、宋朝时期三十八款名茶?
宋史。食货志》:“茶之产于东南者……云川顾清生石上者,谓之紫笋,毗陵之阳羡,绍兴之日铸,婺源之谢源,隆兴之黄龙、双井,皆绝品也。”
双井茶采于清明谷雨时为芽茶,采于立夏时为子茶,采于小满芒种时则为红梗、白梗。双井茶除宁州工夫外,还有贡品、乌龙、白毫、花香等名称,又有双井白毛之称,总称洪州双井,或黄隆双井,并有一种砖茶,专销欧美各国。
绍兴日铸或名日注茶,产浙江绍兴县东50里的日铸岭,宋时极负盛名,即今之平水茶。
宋朝名茶还有临江玉津,产于江西清江县的临江,袁州金片,又名金观音茶,产于今之宜春县;建安青凤髓,产于今之建vj!,北苑茶,产于建甄苑凤山,宋时贡品名北苑先春;雅安露芽,产于四川蒙山顶;纳溪梅岭,产于沪州,今四川沪县;巴东真香,产于湖北巴东县,火福作卷结为饮,易令人不眠;龙芽,产于六安,即毛峰之一种,杨万里诗有啊午睡起来情绪恶,急呼蟹眼渝龙芽”之句。
方山露芽传到宋朝还是名茶,玉蝉膏茶,又名锭子茶;五果茶,产于云南昆明县,颇负盛名。
3、名山的茶在南宋时候每年交多少税?
随着茶马贸易的发展,到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置文州(甘肃文县)买马场,又置威州(四川理县)、龙州(四川平武)、碉门(四川天全)买马场。此为官方第二次置买马场——全国四处,四川占了三处。
蒙山茶品质优异,换马深受青睐,价格很高。宋时,名山茶年运两万驮(每驮120斤)。《宋会要》卷四载:“秦州买四至十岁赤(尺)大马,用名山茶一百二十斤”。所以宋徽宗在建中靖国元年(1101)和大观二年(1108)分别重申:“熙、河、兰、湟路以名山茶易马,不得他用,恪遵神考之训。”(《宋会要》卷六),规定名山茶专用于换马,不得他用。
从元丰四年(1081)起,到后来这28年时间里,前后有两位皇帝三次诏书“名山茶专用易马”,可见蒙山茶当时的影响。元丰八年(1085),四川茶叶产量达2954.8万斤,川茶产量占江南诸产茶省产茶之和。
大量的蒙山茶,默默承担着维护边疆和平与民族稳定的使命。尤其宋代以茶易马的制度形成后,蒙山茶行销数量之大,地位之重,是其他省市茶叶、茶类难以比拟的。有学者估计,两宋时期四川年产茶3000万斤中,每年至少1500万斤以上销往西北地区……一直延续到清朝,为后来汉藏边境的文化交融、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1995年版《名山县志》也记载:名山茶马司运营的茶马互市,在明朝鼎盛时期达到“岁运名山茶二万驮”(每驮50公斤)之多,占官方统筹总数的一半以上,有时接待藏羌茶马贸易商队的人数一日竟达2000余人,极为壮观。
那是一个时代的繁盛华章,激荡着无数名山人的记忆。
茶马司遗址
繁华之后皆寂寞
历史上无论哪个王朝,中央政府对茶马交易都有着极严格的规定,无论民间还是官衙,当事者弄不好是要掉脑袋的。
比如,北宋朝廷设立了严苛的“茶马法”,规定沿边少数民族,只准与官府(茶马司)进行以茶易马的交易,不准私贩,更严禁商贩运茶到沿边地区去贩卖,甚至规定不准将茶籽、茶苗运到边境,凡私贩者予以处死或充军3000里以外,官员失察者也一同治罪。
明朝驸马都尉 因贩私茶赐死罪
最严厉的是明代。《明律》载:“私茶出境与关隘失察者,并凌迟处死。洪武时驸马都尉欧阳伦使西域,因贩私茶,赐死罪。”皇婿欧阳伦因违禁走私茶叶,被兰州一小吏告发后,被朱元璋赐死。驸马一死,贩私茶者惶惶不可终日,民间走私之风也温柔了许多。
明朝的茶马政策,有着明显的政治企图,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国家战略”。1393年,明朝中央政府开始推行“金牌信符”制度。金牌信符类似于今天的许可证,没有金牌信符就不能从事茶马贸易,违反者会被依律处决。重要的是,这种制度抬高了茶价,压低了马价,起到牵制西藏地方政府的作用。蹊跷的是,就算面临不公平贸易条件,西藏人也不愿终止茶马贸易——因为“嗜茶”,他们已经成了茶的粉丝。
清初依然沿用明律,规定“凡通接西番关隘处所,拨官军巡守,遇有夹带私茶出境者,拿解治罪,番僧亦许沿途官司盘验,如有夹带奸人私茶,则茶货入官,伴送夹带人送官治罪”。康熙四十三年(1704)以后,管理虽有放松,但也只允许出界人带茶不多于10斤,如驴驮车载,仍按私茶治罪。但还是有不少腐败的官员、军人和老百姓冒着掉脑袋的危险,私运茶叶进藏,侥幸获取巨大利润。白居易有诗曰:“商人重利轻离别,前年浮梁买茶去”虽然说的是唐代,但也暗讽了历史上某些“茶客”的见利忘义。
名山因茶而兴 影响了当地民间习俗
名山因茶而兴,也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生活和民间习俗。
1995年版《名山县志》带着诗意的笔触,描绘了一幅温馨画面:清末到民国初期,在新店镇乃至整个名山县的大街小巷,经营茶叶的店铺已成为这里的一道风景,名山茶现实地存在于当地人的生活方式中。在一些普通人家中,农村厅堂、宾馆大堂中常挂的匾额已经不再流行墨书,而是“茶书”--用茶叶压成“芬芳的文字”,制成匾额、对联、挂画悬在客厅。老人在院落里,坐在茶树下,品着名山茶,下着象棋--连棋子也是茶叶所制;逢喜庆、婚姻、儿女即将出世等重要场合,一些人还会到茶庄订购一桶好茶,仿造葡萄酒存放方式,将名山茶在木桶里封存数年,赠与自己珍爱的人。
在名山,民间种茶也一直兴旺。比如,宋朝初年,朝廷允许民间自由种植和买卖茶叶。一户茶农辛苦一年下来,多的可卖三五万斤,少者可卖一两百斤。每斤茶叶,质量中等的可卖得20文,次等的也有10文,就算每斤茶叶卖得15文,产一两百斤的茶农能卖得一贯500文到3贯,产三五万斤的大户,就能卖到450贯到750贯了。民间老百姓靠种茶、制茶、买卖茶叶养活自家的例子,比比皆是。
眼前茶马司遗址早已成空壳,曾经商贾繁荣、骡马如织、铃声叮当的茶马交易早已繁华不再,茶香尽散,但那些散落在地上的建筑构件,遗留下的院子和建筑,却向过往的人们诉说着900多年来藏马换茶的峥嵘往事。
树影摇动满山寂静。离开茶马司遗址时已是傍晚。天边,一抹橘黄色夕照透过云层漫天照射,也映在眼前的褐黑色大门上,留下悠长的阴影。门楣上那三个用汉藏两种语言书写的“茶马司”烫金大字,在两旁鎏金壁画的映衬下,格外醒